離婚宅基地可以分割嗎
農村宅基地歸村集體所有,但非該村集體組織的成員也可以擁有在該宅基地上修建的房屋。婚姻存續期間所建房屋歸誰所有,首先看雙方是否有約定,有約定的就按約定。那么離婚宅基地可以分割嗎?接下來小編就來為大家解答。
一、離婚宅基地可以分割嗎
宅基地是不可以分割,離婚時分割的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雙方誰得到了房子就獲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權。
如果宅基地具有宅基地使用證,宅基地上蓋房屋具有相應產權證的,離婚時雙方可以對宅基地及房屋進行分割,但宅基地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并不能隨意轉讓,根據房隨地走原則,房屋也不能隨意轉讓。
因此,若夫妻一方并非本村村民,則不能獲得宅基地及上蓋房屋的產權,但可以要求對方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
離婚宅基地可以分割嗎
二、夫妻離婚時宅基地可以作為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嗎
看是否屬于共同財產,屬于才會分割,不屬于就不會。
根據《婚姻法》第十七條對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應歸夫妻共同所有的財產范圍作出了規定,即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1)工資、獎金,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的工資、獎金收入及各種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補貼;
(2)生產、經營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從事生產、經營的收益;
(3)知識產權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一方或雙方擁有的知識產權的收益;
(4)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因繼承遺產和接受贈與所得的財產。對于繼承遺產的所得,指的是財產權利的取得,而不是對財產的實際占有。即使婚姻關系終止前并未實際占有,但只要繼承發生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繼承的財產也是夫妻共同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5)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6)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
(7)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8)發放到軍人名下的復員費、自主擇業費等一次性費用的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應得部分夫妻共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
城市市區的土地屬于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于國家所有的以外,屬于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解答的關于離婚宅基地可以分割嗎問題的相關法律知識內容了,綜上所述呢,我們可以了解到宅基地是不可以分割,離婚時分割的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雙方誰得到了房子就獲得了宅基地的使用權。如果您還有其他問題,歡迎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