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兩賣如何判決處理
一房二賣是指出賣人先后或同時以兩個買賣合同,將同一特定的房屋出賣給兩個不同的買受人。又稱房屋的二重買賣,那么在實際中,一房兩賣如何判決處理呢?
如果是開發商一房兩賣,根據法律相關規定,應由開發商雙倍賠償,但實踐中,如果開發商處于資金斷裂,即使法院判決了一房兩賣成立,由開發商雙倍賠償,但開發商就是沒錢的情況這幾年很常見,具體來說有一下情況。
(一)兩份合同均未辦理登記。兩份合同均未辦理登記且標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況,屬于兩份合同均處于未實際履行的狀態,應當以簽訂在先的合同優先得到履行為優先履行判定標準。
(二)兩份合同均未辦理登記,其中一份合同已將標的物房屋交付。合同得到實際履行,體現了賣房人的意愿,這種履行也是合法履行,這時,我們應當遵從合同的實際履行原則,維護已完成的交易。
(三)兩份合同中一份已進行了過戶登記,另一份未作過戶登記(不管房屋是交付了哪一方)。因房屋的過戶登記是物權變更范疇,按物權對世原理、物權公示原理,和物權優先于債權原理,確認已辦理過戶登記的一方享有房屋所有權。
(四)在第一個買房人已辦過戶后又賣第二人,因這時出賣人已沒有所有權,所以他的第二次賣房是無效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如賣房者是非房地產開發企業的一般人,對其違約的處理與法律適用。這種情況下,爭議的處理應以合同法作為基礎,向違約者主張違約責任。這時,不能主張懲罰性賠償責任,而只能主張返還購房款及利息并賠償損失。
那么為了防止一房二賣的情況,我們該如何避免呢?
1、盡快完成交易,交付房屋全部功能
因為房屋的使用功能具有排他性,所以,買賣雙方一旦簽訂正式的購房合同,買方就是房屋的合法占有人,其他人無權再使用該房屋。如果賣方同時與多方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眾多買方中仍然是只能有一人獲得該房屋的使用功能。具體該如何分配,應按照以下幾個原則來處理:
已經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的優先;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已經實際合法占有房屋的次之;均未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又未合法占有房屋,應綜合考慮各買受人實際付款數額的多少及先后、是否辦理了網簽、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因素,公平合理的予以確定。所以,此處提醒買家,為避免夜長夢多,在簽訂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之后,一定要盡快完成房屋交易。
2、提前完成預告登記
在我國的《房屋登記辦法》中專門設立了“預告登記”。所謂預告登記指的是具有預購商品房、以預購商品房設定抵押、房屋所有權轉讓抵押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之一的當事人便可以申請預告登記。
3、詳細登記房屋信息
做好房屋信息登記,不斷完善房屋交易管理系統,方便更多的購房者查詢到房屋的詳細信息,才是遏止一房二賣的有效辦法。我國的《房屋登記辦法》規定,房屋應當按照基本單元進行登記,包括地理位置、樓號、單元號、戶號。無論是原業主網簽備案,還是房屋交易中的合同詳細內容,完善周詳的信息以及登記情況是保障交易公平、透明的重要前提。
4、進行房屋網簽合同的登記
網簽同樣具備防止房屋一房二賣的效力。網簽代表著該房屋在互聯網系統上已經留下交易記錄,同時網簽之后,如果賣方想反悔,無論是漲價還是毀約賣給第三方,如果想要順利完成房屋交易都需要注銷網簽記錄才能進行接下來的相關事宜。而網簽的注銷則需要買賣雙方同時到場,同時申請才可完成。否則,新的房屋交易便無法順利完成,更無法過戶和取得不動產證。
5、通過訴訟手段維護自己利益
房屋買賣合同一旦簽訂,便具備了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要遵守合同約定,不得無故違約。如果賣方想要毀約或者是出現一房二賣的情況,買方有權依照合同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賣方繼續履行合同或者是賠償買方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