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墻體脫落砸車誰負責
小區墻體脫落砸車誰負責?其可能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民事主體為:開發商、物業服務公司、本棟樓全體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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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開發商。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建設部令[第80號])第十四條規定,在保修期內,因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缺陷造成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人身、財產損害的,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第三方可以向建設單位提出賠償要求。因此,如果住宅小區外墻磚脫落的原因是工程質量缺陷,而脫落發生的時間又在保修期內的,那么,開發商須對此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當然,開發商在承擔了責任之后,向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質量缺陷的責任方追償。
2、物業服務公司。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規定,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鑒于住宅小區的外墻維護屬于物業服務公司的服務范圍,因此,物業服務公司負有及時發現和維修的義務。因此,當住宅小區外墻磚發生脫落并導致他人損害之后,作為住宅小區的管理人,物業服務公司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當然,依據前述法律規定,物業服務公司在承擔了侵權賠償責任后,可以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3、本棟樓全體業主。如果該住宅小區沒有物業服務公司提供物業服務,那么,本棟樓的全體業主應當依法承擔侵權賠償責任。這是因為,本棟樓屬于一個整體,其外墻屬于全體業主共有的公共部分,因此,本棟樓全體業主作為共有人,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同樣,如果還有其他責任人的,全體業主承擔了侵權賠償責任后,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4、關于責任劃分問題。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之規定,本案應當適用過錯推定責任原則。因此,只要被告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依法就要承擔責任。至于原告是否應當承擔責任,主要考慮的因素在于其是否存在過錯。比如其停車的地方是否屬于禁止停車的地點;如果原告是本小區的業主,那么,他對外墻磚可能發生脫落的事實是否知道或者是否已經預見等。但是,這種責任即便存在,其比例也不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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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就是,物體致人損害的賠償責任,由物體的所有人和管理人承擔。我國《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五條建筑物、構筑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后,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還有一種情況是特殊,那就是如果該物體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無法確定是誰,就推定這個物體的全體共有人承擔責任。比如樓房屋頂的物體或者墻體等物體墜落致人損害的。《侵權責任法》第八十七條從建筑物中拋擲物品或者從建筑物上墜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損害,難以確定具體侵權人的,除能夠證明自己不是侵權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給予補償。該條規定了如果不能確定是誰造成他人損害的,除了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外,整個樓房的業主都要共同承擔補償責任。請注意,這是補償,而不是賠償。
建筑外墻磚脫落,雖然有偶然性,但是也是跟房屋的建造質量有很大的關系。國家有關建筑法規如《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規定,建筑外墻保修期五年,最低限度的保證購房人的權益。但這種事情難以避免,所以選擇名牌開發公司名牌的建筑商,就顯得重要,這一類名牌企業的房價相對高一些,給購房人的信心就多一些。
物業公司在遇到這一類外墻脫落事件,除了安撫受害人及現場取證、報保險公司外,應立即做好圍擋防護工作,做好出入危險提示,將危險區域隔離開,并檢查其它樓幢是是否有這種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