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小微企業認定標準
最新小微企業認定標準
2020年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標準是: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的規定,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按“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等三個條件的企業”判斷企業是否為小型微利企業。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系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所稱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統稱,我國對小微企業的認定標準是通過對企業從業人員、營業收入、資產總額等指標,結合具體行業特點認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的規定,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綜上,小微企業在不同行業有不同的認定標準,行業涉及農、林、牧、漁業,工業,建筑業,批發業,零售業,交通運輸業,倉儲業,郵政業,住宿業,餐飲業,信息傳輸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房地產開發經營,物業管理,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等,本律師建議大家根據公司的行業領域來判定是否屬于小微企業。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所稱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并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一)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二)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1、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通知》的規定,對小型和微型企業進行認定。
2、中央、省是工信部(廳)主管,市縣一級,就是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經信委)
3、因項目的不同,還可能有其他的主管部門,如申請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時,財政部門就是主管之一,根據《關于做好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監督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企業[2011]128號),項目申報單位可根據年度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工作通知要求,在規定的項目申報期限內,通過中國中小企業信息網中的“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管理系統”,填寫相關資料,提出項目申請。同時,按照屬地化原則,向注冊地中小企業管理部門(經信委)和財政部門提出申請,并按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2019年小微企業最新認定標準如下:
1、資產總額,工業企業不超過3000萬元,其他企業不超過1000萬元;
2、從業人數,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
3、應納稅所得稅,企業應納稅所得額300萬以下,可以簡單理解為企業利潤。
擴展:
小微企業是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家庭作坊式企業的統稱。2015年,我國實施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起征點政策及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政策減免稅近1000億元。
2019年3月15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北京人民大會堂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表示,讓小微企業融資成本在去年的基礎上再降低1個百分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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