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鑰匙就要交物業費嗎
領鑰匙就要交物業費嗎
在背景信息中,說得比較多,說明你確實遇到了困難。針對你遇到的這些困難,小菜分享下自己的意見,供參考。
第一、買的期房,什么時候開始交物業費?
01、國家規定
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在房屋交付前,物業費由開發商交;在交房后,物業費由買房人交。
02、如何解讀這個規定?
國務院這個規定在立法層次中屬于行政法規,效力低于國家法律,但在全國范圍內是適用的。這個規定將期房物業費承擔的分界點確定為開發商交房。
結合到你這個案例中,開發商沒有下正式通知,只是說可以領鑰匙了,這是不是意味著房子滿足交付條件了呢?
從你在背景信息中的描述看,可能仍然不具備房屋交付的條件。為什么呢?因為物業無法提供小區竣工驗收之類的手續。
一般來說,如果商品房滿足交付條件,驗收肯定是已經通過了才行,不然是不能交付使用的。物業不能提供驗收手續,要么說明開發商沒有移交,要么說明開發商沒有通過驗收。通過驗收而不移交的情況是很少見的,這點要注意。
如果開發商不具備交付條件就交房,一是違規了,二是想轉嫁物業費給業主。當然,可能也有安撫業主的意味,畢竟,拖了幾年才交房,業主難免有怨氣。
因此,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物業費是從購買人驗房,確認房屋沒有問題,同意接房拿鑰匙后才開始交物業費,不是從物業入住開始交;如果購房人認為房屋有問題,需要整改,沒有接房的,物業費依然由開發商承擔。
第二、關于開發商沒有按合同約定裝暖氣片,怎么看?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在交房時供暖系統要達到正常使用條件,并且對供暖系統的安裝有特殊約定,就是要安裝成暖氣片。
但在可以領鑰匙的時候,卻告知沒有安裝暖氣片,以后也不安裝了,原因是開發商沒錢了,這個暖氣片要折價退款給買房人,但現在沒錢。
見過霸道的,沒見過這么不守合約的。說白了,我沒錢,我現在不給你按合同約定安暖氣片,折價給你,但現在這個錢先算著,等以后有錢了給你。另外,房子你先拿去,該干嘛干嘛,物業費也先付著,不清不楚的。
如果是我,不會接房,不同意折價,按房屋交付不符合約定為由,追究違約責任。要么開發商安好暖氣片,要么承擔違約責任。選擇權不在開發商,在于業主。開發商不服氣,就法院見吧,那里專治各種霸道和不服。
如果你同意折價,并領了鑰匙,一般視為你同意就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的供暖系統條款進行變更,并且同意折價延期付款,是不是就非常被動和吃虧?
這個世界,自己的權益都是需要去爭取的,而有些人又是注定要被調教下才會懂道理的。
第三、你目前采取的做法,存在哪些不利處境?
01、房屋質量問題
開發商交房,都要畢恭畢敬地帶你去看房子,讓你檢查房子的工程質量、房屋約定設施設備是否齊全,是否具備正常使用條件?等等。
這些都要在驗房環節仔細查看,有些購房人還會找專業人士幫忙驗房,擔心自己不專業哪里沒有看出來,以后吃啞巴虧。
如果疏忽大意沒有看出來,以后發現質量問題,那怎么處理好?房子還沒交,砸開發商手上,主動權就在你;你接房了,出現什么問題,通過物業找開發商維修,主動權不在你。
02、暖氣片折價問題
暖氣片折價了,按什么單價折?以什么時候的行情折?在什么時間付這個折價款?拖個10年、8年的付這個錢,怎么辦?
問題實在太多了,這些都沒有協商好,沒有形成補充協議,沒有雙方簽字畫押,怎么能接房呢?
03、物業費問題
開發商如果沒有驗收合格,不具備交房條件,即便把房子交給你了,依然是無需承擔物業費的。怎么說呢?
這擺明了就是轉嫁物業費嘛,不能交房就交房,既違規了,又想把費用轉嫁給買房人,真的很霸道。
第四、如何緩解目前的困局?
01、自行協商
建議物業費先別交,跟開發商積極協商,商量解決辦法,并簽好暖氣片折價款的相關問題,白紙黑字后再處理物業的事情。
02、協商不成,到相關部門投訴
可以去住建之類的部門查一下小區項目進度情況,看看是不是符合交房條件了,有沒有驗收通過?了解清楚情況,再定下一步的措施。
如果沒通過驗收,可以向有關部門反映一下情況,尋求解決方案。
03、訴訟維權
有些人注定是需要調教才能懂道理的,而法院可能是比較合適的地方。
因此,物業費是買房人正式接房后才需要交的,物業入住到交房這段時間的費用是開發商承擔,這是國務院的規定。
另外,合同約定2016年底交房,現在才交房,屬于嚴重的違約行為,對違約責任有約定的,從合同約定;沒有約定的,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請求賠償。
看合同來交物業費。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
◆用我代理過的多起物業費糾紛經驗作答。◆
法理≠情理≠社會道義
這個問題 如果一刀切的回答就是錯誤的。
第一,物業費是對物業服務的酬勞。
合理收房后就自動默認接受了物業服務,收房后拒交物業費案件,大多業主敗訴。
第二,不收房是否不交費?
答案是不一定。如果已到收房通知所指示的日期,簽收了收房通知,房子達到交房條件,卻由于業主原因沒有及時收房,那么一般法院的態度是視為交房條件成就,如果物業公司主張物業費,法院多半會支持。
第三,不收房不交費。
如果達到交房日期但房子未經合格驗收,或者未達到交房條件,業主不收房合理合法,不交物業費沒毛病。
所以,收房和交物業費不是完全意義對等對應關系,應該按條件分別處理。
關注『法律有話說』,點擊右上角紅色字體(如下圖):
物業費必須繳納。物業收費管理辦法規定,因開發建設單位原因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但是,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有關于房屋交付的約定,并且已經符合交房條件,買受人不得以不入住或不裝修為由,拒絕交付房屋,以及不支付物業服務費用。所以交不交物業費不能以領不領鑰匙來看。以下情況可拒交物業費:1、驗房不合格開發商在進行房屋交付時應向購房人提供房屋驗收合格的證明;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開發商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文件不齊全的情況下,業主可以拒收房屋,物業費用也不產生。2、開發商延期交房開發商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購房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開發商承擔。既然房屋已經交付,無論業主是否實際居住,有關的物業管理費也理應交納,因為無論業主是否實際居住,物業公司有許多物業服務均已提供(如保安、保潔等)。3、二手房前業主欠交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所以說,業主與物業使用人對物業費是負有連帶責任的,如果原業主不繳納的話,物業使用人就需要繳納物業費。4、物業公司提供的額外服務如果物業公司提供合同未約定或者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那么業主將有權拒交物業費,即便物業公司起訴業主,也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擴展資料物管費是物業管理費的簡稱,是物業管理公司依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為物業使用人或所有人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物業管理使用人或所有人依據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應當付出的費用。在開發商發出收樓通知后,業主應該按時收樓。因為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雙方已經約定了收樓時間,如不按時收樓則屬于違約。而且就算業主不按時收樓,該房屋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風險等也要業主自行承擔。但有一點必須注意,物管費的收取應該按照業主收到收樓通知書之日算起,而不應該從購房合同寫明的交樓日期開始算起。如果到交樓日期后,開發商沒有書面通知業主收樓,業主因此延遲收樓的,不必繳納物管費。就算是有銷售人員口頭通知業主收樓,這也不符合流程,不能算作是開發商已經通知業主收樓。在收樓時,倘若業主發現樓盤有質量問題需要整改,整改過程中所需繳納的物管費應由開發商承擔,業主無需繳納物管費。因為這屬于開發商造成的,應由開發商承擔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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